分析测试中心支持校内发表论文奖励办法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12-30 浏览次数:

第一条 为了鼓励校内师生使用分析测试中心(简称中心)仪器设备,激励老师、团队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,提高我校科研水平,推进“侨校+名校”发展战略,拟对使用中心仪器的校内用户产出的高水平成果予以奖励。

第二条 成果奖励范围:校内用户利用中心设备完成分析测试并发表在一类期刊及以上(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)的收录论文。要求在论文中明确使用中心的仪器信息(生产公司和型号)、或致谢部分对中心人员或中心表示感谢、或署名部分有中心人员方可申请成果奖励,每项成果可申请一次。

第三条 成果奖励形式:以测试费相当的机时计入各课题组的账户,只能用于冲抵使用中心仪器的分析测试开支,在样品测试核算中扣除;不得用于冲抵校内的其他仪器的开支。

第四条 成果奖励标准:

(一)发表论文中出现使用中心仪器的完整信息(生产公司和型号等),每篇奖励价值200元的测试机时。

(二)在论文致谢部分对中心人员或中心表示致谢且同时符合(一)条款的,每篇论文奖励价值400元的测试机时。(致谢参考模板:1. We would like to thank Instrumental Analysis Center of Huaqiao University for ****. 2. We Would like to thank Dr./Mr/Miss *** at Instrumental Analysis Center of Huaqiao University for their assistance with *** and *** analysis.)

(三)论文署名部分有中心人员且同时符合(一)条款的每篇论文奖励价值800元的测试机时。

(四)论文发表在《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》特刊的,上述各条款奖励翻倍。

第五条 成果奖励申请:每学年统计一次,与华侨大学年度考核时间一致。由课题组成员在中心网站(https://sysbc.hqu.edu.cn/fxcszx/sy.htm)下载并填写《华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成果奖励申请表》,将申请表和文章电子版(文章中须彩笔标亮仪器、数据图表及致谢部分等)发送至邮箱iac@hqu.edu.cn。

第六条 本办法由华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华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

2021年12月22日